矿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的规定,经矿研究决定,2015年清明节共放假3天,即: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2015年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望各单位、部室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