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的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2020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 , 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望各单位、部室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各项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并于2020年4月3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
疫情期间,请大家注意自身防控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保障自身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