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第二轮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1月17日对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陕西银矿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调离、退休)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企业党组织路线及巡视、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第四巡察组分别在陕西银矿和集团公司党委第四巡察组驻地柞水天韵商务酒店设置意见箱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14-443634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移动电话:15309186652,巡察组驻地邮政地址:陕西省柞水县城北关党家湾2号天韵商务酒店9615室,邮编:711400,电子邮箱:youserxcz04@youser.cc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第二轮第四巡察组
2020年9月17日